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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施“三新”工程 助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发布时间:2025-05-19  来源:综合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公务用车科、办公用房科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把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降本增效作为行动自觉,大力实施三新工程,切实做好节能、蓄能降能三篇文章,聚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支点建设大局中当先锋作表率。

实施以租代购创新工程,做好节能降本文章。积极创新公务用车更新路径,构建共享租赁+新能源公务出行新模式,全面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绿色化。制定《十堰市编制范围内公务用车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在不增加年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不突破原有公务用车编制数、不高于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三不前提下,采取以租赁代替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方式,有效解决公务车辆老旧带来的运行成本高、出行风险大等问题,着力提高公车出行保障能力,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使用性质和需求,遴选5不同车型的新能源车辆作为租赁车型。计划通过三年时间租赁728辆新能源车辆作为公务用车截至目前,市直单位第一批租赁117新能源汽车已全部投入使用县(市、区)第一批租赁新能源汽车171正在陆续交付。

实施屋顶光伏革新工程,做好蓄能挖潜文章。围绕整合资产资源,充分挖掘企事业单位闲置屋顶资源潜在效能,大力推进实施光伏+党政机关,实现资产盘活+蓄能降耗革新。按照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工作思路,会同市发改、供电、第三方公司等开展多轮筛查比对,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屋顶光伏一体化开发经营权实施盘活,有效提升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确定归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可利用屋顶资产61处合计36万余平方米,依法评估出让25年屋顶光伏一体化开发经营权,实现财政收入11093万余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6000万余千瓦时,不仅可优先保证机关企事业单位用电,大幅降低用电成本,还可实现余电并网,提高绿电占比。此举最大限度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沉睡的屋顶资产,助力零碳办公用房建设,实现资源盘活与能源低碳转型互动双赢。

实施高耗设备更新工程,做好降能提效文章。聚焦老旧高耗能设备隐形浪费,以设备更新为突破口,以能效提升为核心目标,全力推进节能设施迭代升级从源头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老旧低效设备,投入180余万元推进集中办公区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模块机组、冷风柜等设备更新,制冷效率和系统能效得到大幅提升。构建 “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维护体系,定期联合行业权威培训机构,实施运维人员设备操作、故障排查、节能优化等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运维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通过实施预防性维护,实现设备运行效能最大化。2024年集中办公区累计节约能源费用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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