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必久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省、市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层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两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和全省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中央层面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的通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于违规吃喝问题一抓到底、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绝不手软的强烈信号。违规吃喝作为“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政治生态。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抵制违规吃喝,以作风建设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两起典型案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惨痛教训,深刻认识到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全省、全市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集中整治违规吃喝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机关事务系统发生。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行为。一要传达学习、警示教育。中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和省、市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精神,务必让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警醒,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防线。二要明确责任、严管所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扛起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机关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严防出现违规吃喝问题。三要以上率下、收心静气。党员领导干部层层示范、层层带头,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严格自我要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把“吃心”收回来,以实际行动净化浮躁之气、净化社会风气、净化政治生态。四要从严查处、绝不手软。全面加强对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吃喝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信息,结合实际,编制《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采取在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辅助性公开方式。线下查阅场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6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009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最迟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6号
联系电话:0719-8111090 传真号码:0719-8111011
电子信箱:syjgswbgs@163.com
邮政编码:442000
(二)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十堰市北京中路6号,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00,15:00—17:00;联系电话:0719-8111090 ;传真号码:0719-8111011。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本,也可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参见附图)。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补正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七)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信箱进行投诉,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机构: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719-8111090 ;传真号码:0719-8111011,电子信箱:syjgswbgs@163.com。
附件1
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编号: ② 年第 ③号-申(受理单位填写)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纸面 | □邮寄 | |||||||
□电子邮件 | □快递 | |||||||
□光盘 | □电子邮件 | |||||||
□传真 |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申请从 | 单位获取 | |||||||
备注 | ||||||||
附件2
十堰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 07-17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 07-03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七一”走访慰问...
- 06-29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 07-03 标杆引领学经验 节能降碳再发力 ——十堰...
- 06-26 竹山、茅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
- 06-17 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