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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4632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10:37:51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根据《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时段及分组

面试人员、时段及分组详见附件1《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

(二)面试时间和方式

2021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7:10前、下午12:30前,考生按照各自面试时段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逾期视作放弃。

34接待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上午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50%)+下午驾驶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138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上午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60%)+下午驾驶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100%)。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按照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服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所有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期间可不戴口罩,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二)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抽签结束后,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四)考生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流程为考生在抽签室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候考室、面试考场。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六)面试前28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以面试前28天即8月7日及以后的划分为准)旅居史并前往十堰市参加面试的,需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此类考生应及时将个人有关情况向报考单位报告并保持手机畅通,根据有关安排于9月3日自行入住星光假日酒店0719-8616188(面试地点旁边),面试当天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进场事宜。

(七)面试结束后,于2021年9月7日左右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八)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8654933)。

四、其他事项

(一)因近期机构改革,本次公开招聘个别单位招聘计划调整,具体如下:原市行政审批信息中心2名计划调整至市大数据中心、原市财政信息中心1名计划调整至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原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1名计划调整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原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4名计划调整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涉及调整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事业编制性质、招聘资格条件、主管部门均不变。

(二)参加面试的每名考生携带面试考务费现金50元,统一由抽签室工作人员代收。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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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xls
附件:2. 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