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工作总结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39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14:40:05
发布机构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号

2020年,我中心牵头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分别为人大代表建议11号和35号,涉及采购本地品牌乘用车作为公务用车和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车补问题。目前已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到了100%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中心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认真研究代表每一个建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机关事务工作中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接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办理回复工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厚菲专题部署安排,加强办理工作组织领导,确定办理工作联系人,完善办理机制,保证办理质量。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认真分析人大代表的各项建议,按业务内容分解到中心公车科,对办理形式和办理进度进行安排部署,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从政策层面进行深入研究,力争每件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三、注重沟通交流,保证办理质量

为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局积极加强与代表们联系,通过电话沟通、见面交流等方式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办理。办理11号“关于优先采购本土乘用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建议时,5月25日下午,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小玲一行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何平见面沟通,传达了中心党组对代表建议的关心重视,详细介绍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办理代表联名建议的35号 “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技术人员车补问题的建议”时,5月27日下午,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小玲带队会同市财政局到竹山县召开建议办理见面会,与5位代表一一见面,宣传事业单位车改政策。沟通会上,我中心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并就办理思路与方向进行了充分交流,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

四、制定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办理答复

我中心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将建议办理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完毕,1项办理结果为A类,1项办理结果为C类。具体办理答复情况如下:

针对《关于优先采购本土乘用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建议》,作为主办单位,我局认真采纳建议,加快推进办理:一是结合我市实际,调研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情况,研究公司生产车型是否满足公务用车使用需求;二是多次向市政府报送材料,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在审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置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购买东风小康车型。

针对《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技术人员车补问题的建议》,一是迅速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请示,答复:“严格按政策控制事业单位车补发放人员范围。”经了解,湖北省内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与我市一致,均不允许事业单位普发公务交通补贴。二是再次认真研究事业单位车改政策,严谨细致的向各位代表宣传解释政策;三是找寻政策依据,竹山县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可依据竹山县出台的《竹山县事业单位区域内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依规报销公务出行费用。

五、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办理质量

为确保答复按时保质完成,我中心指定专门科室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监督,及时督促责任科室工作进度,建立办理台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要求办理结束前、与人大代表进行再次沟通,确保办理结果人大代表满意。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也促进了机关事务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