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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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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着力做好2014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内容保障,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工作协调与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搜集、认真审核、及时公开机关事务工作各项信息。各科室(单位)明确了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的收集、初审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本部门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修订了《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便民、有效。
  (三)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我局一方面不断调整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完善网站功能,另一方面做好信息发布,凡属于需要服务对象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拓宽信息覆盖面,方便公众获取各项信息。局门户网站围绕职能工作开辟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实施《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专题专栏,对专题信息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03条,其中:制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47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8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采用信息1条。截至2014年底局网站访问总量为38万余次。一是做好日常动态信息的发布。按照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适时发布各项业务工作进展和机关建设动态。二是重点公开市直机关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和要求,供暖、幼教、环卫等服务保障信息。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公示人事招录、采购招标等信息,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公布投诉受理电话、服务承诺等信息,提供网上评议功能,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机制还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2015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员工作要求,强化责任,理顺关系,保证信息的有效组织、发布和及时更新。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对局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优化网站整体框架设计和栏目设置,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创新,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充分发挥电子公告栏、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方便服务对象获取信息。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交流、学习、培训,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内容建设、渠道建设水平。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十堰机关事务网(http://syjgsw.shiy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11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