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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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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条例》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1名干部专职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各科室(单位)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的收集、初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修订完善《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便民、高效。

  三是加强平台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互动交流属性,创新信息公开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凡属于需要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迅速、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积极通过十堰机关事务网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局情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动态,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和群众热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32条,概况类信息1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9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29条,新开设专题1个。网上问政平台受理办结群众关注焦点问题咨询9条,开展民意征集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与《条例》所列举禁止公开或不宜公开事项一致。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优化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员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十堰机关事务网(网址:http://syjgsw.shiy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0719-8111090)。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