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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结及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节能办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为了做好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总结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省机关事务局下达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2.6%3.6%2.3%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根据《十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十政办发〔20144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后附自查评分表),全面总结2018年度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内容包含五个方面: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节能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节能产品推广和运用情况,节能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节能办将结合各单位节能工作平时开展情况以及单位综合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二、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

  根据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国家常态化核查工作及《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工作方案》(鄂管发〔201760号,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要求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统计时间:2018年元月1日至1231

  (二)报送内容:基层表和综合表

  1、基层表式。4张基层表分别是:《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由各级公共机构按时填写、上报。

  各部门的基层表请直接报送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基层表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2、综合表式。4张综合表分别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由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直各单位(科、教、文、卫、体)、有关单位(所属有二级单位的)汇总后,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节能办公室。

  3、相关辅证材料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查公共机构填报的2018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单据是否一致,请各单位将统计数据中用能人数、建筑面积、各项能耗数据等指标的核查资料的原始发票(复印件)、证明凭证等资料一并整理汇编成册报送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

  1)根据单位提供的财务发票(复印件)核查水费(水消费量)、电费(电消费量)、汽油费(汽油消费量)、柴油费(柴油消费量)、液化石油气费用(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天然气、热力等能耗费用及消费量;

  2)根据十堰市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核查单位编制人数;

  3)根据单位提供的编外人员花名册、学生注册表、医院门诊人次及住院记录等资料核查用能人数;

  4)根据单位提供的土地、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资料核查用于办公的房屋建筑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及办公使用的所有建筑面积。(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服务保障的合署办公单位暂不提供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关资料,独立办公的市直单位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以后若办公地点或面积有新变化需重新报送,无变化可不再报送)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结和数据报送。我局将把报送情况作为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2、网络直报、提高效率。市直各单位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统一使用“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网址:http://www.hbnhtj.com/,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3991)报送电子数据,同时在网络直报系统内汇总,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步报送市直节能办。

  合署办公的地区应由办公区内各公共机构自行填写、计算统计指标,并进行网络直报,杜绝代填、代报情况,确保全市能耗统计覆盖范围的完整度。

  3、注重质效,及时报送。请市直各单位于2019年元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2018年能耗统计数据及辅证材料报送我局市直节能办公室;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于2019220日前报送。

   人:秦丽霞  刘未来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98109081

  电子邮箱:42569761@qq.com   106068778@qq.com

  十堰节能工作群:95064022,请各单位节能联络员及时进群。

   

  附件:1.十堰市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表

           2.十堰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表

           3.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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