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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科  

各县(市、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市直各公共机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1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要求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21年节能宣传周为823日至829日,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日为825日,活动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

二、宣传重点

(一)倡导绿色低碳工作生活方式。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贯彻省、市工作要求,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围绕十四五公共机构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工作生活方式。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责任股室及市直单位节能联络员请及时关注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平台有关活动安排,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积极参加重点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会议、培训等用餐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请各公共机构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局将组织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线上答题活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在宣传周期间深入到有食堂的市直单位,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禁塑等相关检查。

(三)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的再宣传再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发挥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准确率,形成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开展低碳日体验活动。低碳日(825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导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减少办公待机能耗;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减少电梯使用等体验活动;鼓励以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生活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提升节能环保意识。请各公共机构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局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公共机构线上健步走活动,争当绿色低碳达人。

(五)突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宣传。发放公共机构低碳手册和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主题宣传画。在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平台上发布电子版,供各公共机构下载。各公共机构要制作节能环保主题宣传展板、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低碳日体验活动。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好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要将宣传周活动的文字信息、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送信息将择优推荐在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发布。

联系人:秦丽霞  联系电话:0719-8109081

箱:425697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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