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关注我们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法治宣传教育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办公室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5月份以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紧密结合《信访工作条例》的正式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营造宣教氛围。在中心电子屏播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海报,门户网站发布《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就<信访工作条例>答记者问》,从《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信访工作定位和体制等十个方面全面普及《条例》知识。

图1:中心机关电子屏宣传《条例》

严密组织集中学习。将《条例》学习纳入中心“八五”普法工作计划。5月13日,中心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逐条研学《条例》。5月31日,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大家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方法程序,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图2:中心机关组织5月法治集中学习

深入社区宣讲解读。印制《条例》宣传册,组织中心系统志愿者赴张湾区花果街办头堰社区集中开展宣讲。对《条例》适用范围、信访事项提起要求和受理办理程序、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

图3:中心系统志愿者向头堰社区居民宣讲《条例》

下一步,中心将在《条例》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实践运用,奋力开创中心系统信访工作新局面。(邵义琴)

主办: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承办: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6号 电话:0719-8111090 邮编:442000 邮箱:syjgswbgs@163.com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十堰市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