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作为十堰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实施。 该项市级地方标准明确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范围、主体、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是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有效补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效能和服务保障水平。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办公用房管理要求,以机关事务标准化国家试点为契机,先后制定出台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调配、大中修等工作规范,全面构建起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标准体系,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率达90%、集中率达60%以上,有效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高效保障党政机关工作运行。 据了解,截至目前,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已达14项,其中省级地方标准4项。(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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