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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将于2023419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和违规违纪问题。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19307190763

电子邮箱:syxcz3@163.com

箱:东方怡苑酒店号楼入口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点设置意见箱

接访地点:东方怡苑酒店号楼8402

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信访截止时间:2023518

本轮巡察增设“荆楚码上巡”手机扫码信访举报系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扫码方式参与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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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委第巡察组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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