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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组开展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公车办  

  56日—8日,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督查组先后赴竹溪县、竹山县、房县、丹江口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重点查看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跨部门综合执法应急用车平台运行情况、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公务用车标识化落实情况等内容。市政府副县级专职督查专员周涛主持此次调研活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朱红梅进行了业务指导并作相关要求。

  督查组指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公务出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落实到位。

  督导组要求,一要限时立即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迅速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意见提交本级党委、政府研究,确保5月底前印发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配套政策,确保改革落地落细。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个性特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二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作用。要尽快规范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机构编制,充实管理人员和司勤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车辆运行效率,为应急公务和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用车保障。三要加快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迅速拟定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方案,逐步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范围,实现公务用车全时全域监管。四要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公务用车处置更新流程,提高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水平,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县(市、区)政府相关领导,政府督查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此次调研活动。

 

                            图为:督查组听取房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情况汇报

 

                   图为:督查组察看房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调度管理情况

 

                        图为:督查组听取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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