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干部职工、广大机关大院居民: 为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在十堰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对公共安全、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带来危害。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是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身体伤害和危险源;二是有利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三是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四是有利于维护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减少噪身污染;五是有利于保护市容环境,减轻城市环卫压力。总之,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功在当前,利在千秋,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一件大事好事。 为此,倡议:全局干部职工、广大机关大院居民积极响应政府决定,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改革传统“陋习”,倡导文明生活,改善空气环境,保障安全健康,遵守全面“禁鞭”规定,自觉抵制燃放、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十堰的天更蓝、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同时,希望全局干部职工做出并履行以下承诺:自觉遵守全面“禁鞭”规定,在十堰中心城区“禁鞭”范围内不燃放、不生产、不销售、不运输、不储存烟花爆竹。 十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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