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创文办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增强我局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计划性,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计划。 一、时间安排 创文期间每周二上午7:30—9:00,下午5:00—6:30,在责任路段(北京路立交桥至北京路人民商场间)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二、人员安排 局办公室主任任局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队长。抽调8名局机关干部参与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上午、下午各安排4名工作人员。 三、流程安排 1、上岗签到。上午7:20、下午4:50前,各志愿者在郧阳中学交警岗亭集合后统一签到。按照要求,须由本人到场签到,不得代签。 2、开展劝导。各志愿者迅速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公共文明引导,道路两侧每侧各安排2人。主要任务是劝阻行人横穿马路、引导行人走地下通道、维护市容卫生等。 3、离岗签退。上午9:00、下午6:30后,志愿者方可离开责任区域到郧阳中学交警岗亭签退,须由本人到场签退,不得代签。 四、相关要求 1、规范仪容仪表。志愿者在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期间要佩戴统一的帽子和袖章,保持良好站姿,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2、认真开展劝导。志愿者在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时要规范自身言行,使用文明语言,对行人不文明行为及时坚决予以劝阻。 3、注意自身安全。志愿者在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时应注意避让机动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对行人不听劝阻执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应避免与其发生矛盾纠纷,保护自身安全。 4、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时间观念,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脱岗、在岗不作为,在岗期间不得进行与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扎堆聊天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志愿者将严肃批评问责。
2017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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